GB/T 7762-2003標準中對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的耐臭氧龜裂靜態拉伸試驗中如何調節試樣做了闡述:
1、未拉伸試樣的調節
對所有試驗,試樣硫化后到進行試驗之間的zui短時間間隔不得少于16h。
對非產品試驗,試樣在硫化后到進行試驗之間的zui長時間間隔為4周。
對產品試驗,試樣在硫化后到進行拉伸試驗之間的時間間隔應盡可能不超過3個月,在其他情況下,試驗應在用戶收到產品后2個月內進行。
在硫化和在儲存柜內存放期間,不允許不同組分的橡膠試樣和試片相互接觸,以防抗臭氧劑從一種橡膠表面遷移到相鄰的橡膠表面上,這樣會引起臭氧龜裂的發生。 建議在不同組分的試樣和試片之間放置鋁箔以防止添加劑的遷移,但也可以采用其他防止添加劑遷移的方法。
樣品和試樣應在暗處儲存,從硫化后到試驗前的期間內,應儲存于基本無臭氧的大氣環境中,標準儲存溫度應按GB/T2941規定,對有特殊用途的,,也可采用其他適用的控制溫度。對于產品來說,也盡可能采用這些儲存條件。作對比試驗時,儲存時間和條件都應相同。
對于熱塑性橡膠應該在成型后立即儲存。
2、拉伸試樣的調節
拉伸后,試樣應該在無光,基本無臭氧的大氣中調節48h到96h,調節溫度應按GB/T2941規定,但是對有特殊用途的,可采用其他適用溫度。各試樣在調節期間不要互相接觸或受到其他損傷。作對比試驗時,調節時間和溫度都應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