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電子產品包裝運輸試驗要求-振動試驗、沖擊試驗
Shipping Test for Consumer Electronic Producte
1.用范圍:本標準規定消費電子產品之運輸包裝,並提供檢驗程序有其zui低性能規定。
2.名詞定義:
2.1 消費電子產品:家庭用產品諸如收音機、電視機、磁帶錄影機、磁帶錄音機與留聲機等。
2.2 裝箱產品(Packaged product):裝箱完成之單件或多件產品。
2.3 無限制(Unrestrained):可向各方任意移動。
2.4 沖擊(Impact):加于裝箱產品之振動。
2.5 平衡沖擊(Balanced Impact):力量之方向通過重心之沖擊。
3.技術要求:
3.1 產品選擇:裝箱之產品由廠方決定檢驗數量,zui少一個單位須作下列檢驗:
生產開始之前。
在各生產運作期間。
當任何產品或裝箱作重大改變時。
在生產初期或停一段長時間再生產,恐怕品質不穩定時,應視同試驗生產,加嚴檢驗。
產品由甲廠移至乙廠生產時。
3.2 環境狀況:溫度與濕度應為室內之環境狀況(亦應在zui冷或zui熱之情況下觀察各產品)。
杭州奧科環境試驗設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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